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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混乱城北门

  “我说,这次你这个闷骚货咋来了?都十八年了,还是总冷着一副脸,你丫不会真面瘫了吧?”

  虽然李清风提前跟李辰骁报告了公孙起已经到了的消息。

  但李辰骁在北门迎接的时候还是有些诧异,毕竟就算三年前的拍卖会公孙起都没来。

  只是看着公孙起这还是面瘫的一副脸,叙旧的话又变成了调侃。

  公孙起听到这话,也不觉得稀奇,毕竟两人在秦国的时候都是这么怼对方。

  “面部表情太多,会变得更老,你看你的脸比二十年前可老太多了,皱纹都多了那么几道。”

  公孙起这句话可是直往李辰骁的肺管子里插。

  李辰骁也不介意,毕竟也不是第一次和公孙起互怼了。

  二十多年以前俩人在秦国的时候就是关系很好的损友。

  只是后来一个选择了从军,而另一个选择了陪心爱的人去了当时还处于隋国统治的,如今的唐国国都-洛阳。

  在得知老友决定退隐的时候,公孙起也并没有讶异或者太多的遗憾。

  李辰骁归隐的前三年,公孙起月月给李辰骁写信,想让他到大秦去担任卫将军的职位。

  老友的心思他也知道,随心爱之人浪迹天涯,或者归隐,生一两个小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但李辰骁决心归隐的时候才二十二岁,更是已经排进了大陆腾龙榜第五的强者,公孙起不想浪费了他这么完美的天赋。

  所以在公孙起月月写信想他出山,月月回信被拒之后,也不再强求了,只是两人已经十五年没有了太多的联系。

  “老?不存在的,就算我老了,但我有了更幸福的家庭。”

  “有曾经的红颜榜第一现在还是在红颜榜第七的妻子,有蓝颜榜第一,实力超绝的儿子,还有一个天天在面前撒娇的小棉袄。我,很知足。”

  李辰骁丝毫不受影响,反而是一脸幸福的说着。

  看着李辰骁那洋洋得意的表情,公孙起万年不化的冰山脸,嘴角也露出了一丝笑意,心里也为老友的现状感到高兴。

  旁边的李斯捕捉到了公孙起的微表情,虽然提前也知道公孙起遇到李辰骁会有些平常没有的事情发生。

  但第一次见到公孙起那冷峻威严的脸上露出一抹笑意,以及那直往人肺管子里插的话,心中也是一阵大惊。

  但好歹也是下一届大秦丞相的注定人选,即使心里已经波涛汹涌,脸上却没有太多的表现出来。

  回到了安闲客栈,公孙起让李辰骁给李斯安排了一间上房,自己想着和老友叙叙旧。

  随即,两人进到了后院,没看见林锁芳和小萝莉的身影。

  询问来送菜的大哈才知道大小美人出去逛街了,毕竟因为这次万宝拍卖会,大街上也来了很多平时见不到的风景。

  “你呢?怎么这么多年也没有你成亲生子的消息?真准备一辈子孤独终老了?”

  李辰骁有些疑惑地问道

  “你知道的,我还是放不下她。”

  公孙起苦笑着说道,神情有些落寞,也只有在老友面前的时候才会表现出来自己脆弱的一面。

  公孙起和李辰骁当年刚到秦国,遇到了当时正在教训欺负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乞丐的咸阳第四家族程家少主的凤华。

  他俩也是愣头青,只看见凤华在教训程家少主,没看清程少主欺负小乞丐的时候,当即出手拦下了凤华。

  正准备对凤华动手的时候,小乞丐连忙拦住这俩憨货,和他俩说了前因后果,他俩这才向凤华道歉。

  而凤华和那个小乞丐的来历也不凡,凤华是秦国凤家的千金大小姐,刚外出游历归来。

  而小乞丐就是如今的林锁芳,当时她的家族因为某些秘辛被隋国的宇文家灭门。

  只剩下了她一个人,翻过了当时隋国和秦国边境的十万大山,这才一路来到了咸阳。

  好在林锁芳当时也是潜龙榜第二的存在,才能逃出生天。

  也是在咸阳的时候,凤华爱上了虽然面部表情不多,却也是个热心肠的公孙起。李辰骁也爱上了林锁芳。

  而当时李辰骁的“魔神”也在江湖上有了很大的名气,公孙起在军中也是混得风生水起。

  公孙起想拉李辰骁来当自己的先锋,但李辰骁却答应了林锁芳和她一起去帮已经起义了的唐皇。

  李辰骁当时已经是腾龙榜第七的存在,而林锁芳也已经到了腾龙榜第十。

  当时的唐皇对于这两位的到来也是极尽拉拢。

  可李辰骁也看出了当时的秦王如今的唐皇的能力,和秦王的关系也是越来越好。

  甚至在灭掉了宇文家就准备归隐的时候,因为秦王的一句为自保要造反,身边力量不足。

  而悍然地和秦王发起了北冥门之变,把如今的唐皇抬上了皇位。

  随后便拒绝了唐皇给的兵马大元帅的职位,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和林锁芳归隐。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已经和凤华定下了婚期的公孙起再次出战,灭了一个小国。

  谁曾想这个小国的最强者竟然是骁龙榜第五的存在,不仅重伤了公孙起,自己只受了些轻伤,还先公孙起一步到了咸阳,暗中刺杀了凤华。

  匆匆回到咸阳的公孙起听闻噩耗,心痛地喷了满屋子的血,加上和那名强者交手还没恢复的伤势,差点就没挺过去。

  也还是当时登上皇位没几年的祖龙掏空国库,并且花重金请来了华仲鹊为其医治。

  这才让公孙起活了下来,并且还把天赋提到了顶级。

  没过几年,公孙起在秦汉交界的十万大山里找到了那名强者,将其击杀。

  带着强者的头颅,在凤华的坟墓前哭了三天三夜。

  回到军中之后,公孙起就变成了如今对谁都是冷着一副脸的模样。

  “这么多年了,也该放下了。”

  “你也知道,她不喜欢你一直摆着这么一副臭脸的样子的。”

  李辰骁看着老友,也是有些心酸的说道。

  “可她已经不在了。”公孙起神情悲切的看着李辰骁。

  “算了,不提那些事了,喝酒喝酒。”

  “我跟你说啊,这可我家那小子窖藏了十二年半的茅子,平时我想偷喝一点都怕被那小子给抓住。”

  “也不知道这小子什么时候就把这酒藏下去了的。”

  “也就是这次跟着你沾了光,那小子说你公孙起虽是人屠,但却是真丈夫,让我和你喝酒的时候想喝什么随便去拿。”

  “真想不到我家那小子居然还会崇拜你。”

  李辰骁有些不忿的说道。

  “你家小子比你有眼光。”公孙起抬了抬眼皮,抿了口酒。

  “嗯~这酒不错啊,比天食楼的三锅头还多了些醇香。”

  看来公孙起对这酒还是比较满意的,李辰骁洋洋得意地挺起胸膛说道:“嘿,那你也不看是谁儿子酿的酒。”

  “而且我跟你透个底儿啊,天问阁阁主其实就是我那大儿,腾龙榜第一也是他。”

  “只不过这小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随了我,比我还咸鱼。”

  “所以才用武力把他是天问阁阁主和腾龙榜第一的名字给藏了起来,就是怕麻烦太多了。”

  李辰骁又像是做贼一样,把李清风是天问阁主和腾龙榜第一的消息和公孙起炫耀了一番。

  李辰骁和公孙起约定过,双方的孩子都要认对方为义子义女。

  “咱儿子比你强。”

  公孙起幽幽地来了一句。

  “这我承认,不过比我强又如何,我还不是他老子。”

  说到这,李辰骁又扬起了下巴,看的公孙起真想一个鼻窦给他甩过去,要不是不知道酒窖的位置,真想一鼻窦给他甩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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