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毛线毛线(1975字)
这天回来我躺在床上的时候一直在回想今晚的情景,那女的让我帮她缠毛线,为啥要缠毛线啊!这里面难道有特殊意义吗?
现在我虽然是个编外人员,但是我还是很想进步的,我争取先混个合同制,然后再立功转正,那我可就是吃皇粮的人了,我可就光宗耀祖了啊!我也就对得起我爷给我买的那台笔记本了。
现在我还可以得意洋洋告诉家里,我工作忙,今年过年怕是回不去了。
家里人要是问我忙啥工作呢,我就告诉他们我在刑侦队上班,在帮助刑侦队办案。
全村还不得轰动啊!我爷走路肯定要背过手去,仰着脖子,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想想都开心。
第二天一早,局里牵头,姚雪出面,组织了五台大功率潜水泵,准备对那大口井下手了。
电工直接从农电的杆子上扯 下来三相电,五台大功率潜水泵开始抽水。
管子直接通向了不远处的小河沟里。
村里人听说了,都跑来看热闹。
周围要是没有警戒线,那就得像是看大戏一般热闹。就这,离着一百多米,村民们还是不肯散去,都等着水落石出的那一刻。
水位快速下降,到了下午五点半的时候,已经隐约能看到水底有一辆红色轿车的车顶了。
不过此时水深还有十来米呢。
越往下抽得越慢,到了这时候,水位基本就不下了。
只能再次从附近的生产队调用潜水泵。
又加了五台潜水泵,水位总算是又开始下降了。
不过一边往外抽,眼看着从两边的井壁开始往井内哗哗进水。
我伸着脖子说:“这地下水也太丰富了,我们老家打一口井要打上百米深。
壮壮伸着脖子看着说:“要不怎么说江南鱼米之乡呢!”
就这样一直到了第二天早上,汽车的顶部总算是露了出来。
有人下去拴上绳子,大家在井口搭上了架子,用导链把这汽车给拉了上来。
汽车被拉到井口外放下,就看到车里坐着三具尸体。
男的主驾驶位置,副驾驶坐着一个女的,后面坐着一个女的。
这是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没有车牌。
我走到近前看里面的尸体,已经没有肉了,只能从衣服上分辨出是男是女。
我伸着脖子看向了井底,这井底里有大量的鱼在游动。我知道,他们的肉都喂了鱼。
有警官在水底清理现场,暂时没什么发现。那些鱼在不停地游动着,溅起来的水打湿 了警官的衣服。有一条大红鲤鱼一下窜了起来,足足有三米高,落下去的时候直接就被警官抓住,他举着喊:“这鱼可真大啊!”
姚雪此时从车那边过来,趴在井口喊:“好好找,可能要有一把刀子!”
“姚科长,你放心,一根针都落不下。”
也就是五分钟之后,下面的人找到了一把折叠匕首。这刀子是不锈钢的,上了黑漆,特别漂亮。又搜索了半小时,再也没有什么发现了。
姚雪这时候在检查那辆车,我和壮壮在一旁站着看他们忙。
到了中午的时候,所有的证物和尸体都装车拉走了。
姚雪过来,揉揉眼睛说:“发动机号和车架号都被抹掉了,尸体身上也没什么证明身份的东西,死因也查不出来,只能看出是两女一男,就剩下骨头了。不过至少死了三年以上。大概率是被那刀子给捅死的,然后用安全带绑在了车上,凶手把车推 进了井里。”
我打着哈欠说:“我这脑袋都麻了,能回去先睡一会儿吗?”
中午回来吃了饭之后,我回到宿舍去睡觉。
下午六点睡醒了吃饭,吃完了去找姚雪,发现他们在开案情讨论会。
于是我就去找壮壮,他在干活,给一女的钉鞋掌呢。
修完了鞋,又补了个自行车的车胎,然后给一个自行车拿了笼,这才收摊儿。我这一看可不得了,壮壮这一下午竟然赚了四十多块钱。
我说:“壮壮,你行啊!”
壮壮一边数钱一边说:“咱这是手艺!”
“你没睡一会儿?”
“挣钱要紧,没钱吃啥?”
壮壮请我吃的馄饨大饼,吃完了之后,我跟着壮壮进了屋。我发现在壮壮的屋子里多了一把摇椅,壮壮说是一个收破烂的收来的,他看不错就花了十五块钱留下了。
壮壮累了一天一夜,倒下就睡着了。我坐在摇椅里,闭着眼在想,这死了的三个人到底是谁啊!
很明显,是有人故意引我们到那大口井的,引我们去发现这三具尸体。引我们去的那家伙,到底是人还是鬼呢?
要说是人吧,什么人有这么大的本事呢?
要说是鬼,倒是说得通。车上给我圆珠笔记下电话号码那女的,会不会就是失踪的那女的变成的鬼呢?
还有这手机号码,是不是死者的手机号码呢?是不是要在全国范围内查一下这个手机号码呢?
每个市都有9003478这个手机号,那也只有几百个,按理说也不会很难查到吧。
不对不对,这个号码应该是这辆车的车主的。要是这辆车的车主是凶手的话,查到这个号码也没什么意义,我们没办法把死者和车主联系起来啊!
我倒是觉得这辆车很可能是一辆盗抢车,要是这样的话,就很容易把车主和手机号码联系起来了。丢车的人,大概率会留自己的手机号码,也就是这个9003478。
这倒是一条线索。
我伸出左手,睁开眼,看着我的手心里的号码。
我能想到的,这些警官一定也能想到,他们的专业就是干这个的。我想这些事没什么意义。
我这时候突然想起了毛线来,那女的一直喊我缠毛线,这到底什么意思呢?
毛线,毛线,这女的和毛线有什么关系吗?
门这时候被推开了,姚雪拖着疲惫的身体走了进来,一进来就对着我一摆头说:“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