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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求婚

      普拉美斯朝前望去,看到了漫漫黄沙,他身处在沙漠的腹地,这是他们埃及的领土,可以说是一望无际。

      

      他们一行军队刚刚经过处于埃及中部的阿玛尔纳城,补给过了粮草,正在朝底比斯进发,带着胜利的消息,凯旋而归。

      

      在法老的指引下,在塞特神的庇护下,强大的普塔赫军团横扫千军,顺利凯旋。

      

      他正骑着一匹黑色的马,身上的白色亚麻衣服单薄而宽松,他手腕上紧紧缠绕着一截布条,布条下渗出一丝血迹。

      

      毕竟是从战场归来,一些小伤在所难免。

      

      他还精心地在脸上也裹了布,只露出两只眼睛,防止被太阳晒伤,即便脸上缠着布,也遮挡不住他清晰硬朗的下颚线。

      

      在毒辣的太阳照射下,每个人都感到燥热不已,走在看不到尽头的沙子上,每一处沙丘都与刚才所看到的一模一样,让人感觉归期遥遥,永远也走不出这一片黄沙。

      

      “还有五天的路途就到底比斯了,普拉美斯,等回到底比斯,我就封你为首席大祭司,今后所有的祭祀,你可都要站在我的身旁。”他身后的马车上,年迈的国王说道。

      

      战捷归来,一队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神情,他们有说有笑,倒不像一支法老亲征,抵挡外敌的军队,而像一支满载而归的商队。

      

      “陛下已经赐予了臣无上的荣誉,并非我得到了神的预言,而是普塔赫神的眷顾。”普拉美斯没有回头,目视前方,语气恭敬地说道。

      

      五天实在是太久了,他比谁都想赶紧回到都城,甚至他想请示法老能否让自己一人驾马,先行回都,但是法老多半不会答应。

      

      如果说法老是军队的精神领袖,那么普拉美斯就是实际掌权者,到了战场,他的话有时比法老的话更容易让士兵听从。

      

      回都路上要是发生什么意外,没有他在,法老一人是摆不平的。

      

      霍伦海布法老知道他这些话都是恭维,更不遗余力地夸奖他:“我御驾亲征,凡有你在身边,必定所向披靡,你说,你如何不是神眷之人?”

      

      一拒不成,普拉美斯苦笑道:“臣受陛下之命,以将军的身份随陛下征战,本身志在沙场,可又肩负着“尼罗河口”管理人的要职。您任命为我叉提,又让我去当祭司。臣一人实难身兼数职。”

      

      “真是辛苦你了。”霍伦海布法老爽朗一笑:“你真的比我那些只会谋权的儿子们优秀太多了。”

      

      普拉美斯说:“殿下们各有所长,一些方面连臣也不得不佩服。”

      

      法老闻言轻叹一声:“可是姆特奈得梅特王后为我生育的正统继承人虽然潜心学术,治民有功,却完全没有要继承王位的志向。”

      

      普拉美斯沉默了一会,他有些怀疑法老又在考验他。

      

      法老诚然在战场上很是凶猛果决,但是在家务事和继承权上却疑神疑鬼。不过这并不怪他,这是历朝法老的通病。

      

      普拉美斯想了想,说道:“那是梅里殿下并没有体验过,想要守护一个人却无能为力的感觉。”

      

      法老霍伦海布闻言,顺势问他:“那你有要守护的人吗?”

      

      普拉美斯停滞了很久的目光终于一闪,他猛地勒住马,马嘶鸣一声,还未停稳,他就从马上跳了下来。

      

      他一停,后面的所有骑兵也停了,连法老的马车也不再前进。

      

      曾经他也有想要守护的人,可他还没来得及做些什么,那个人就突然消失了,从此再无音讯。

      

      如今,他再次有了此生不愿辜负的人,他发誓这一次一定会无比珍惜,将她好好护在自己身边。

      

      他来到法老的马车前,半跪下来,朝法老行了恭敬的一礼,目光灼灼,坚定地说:“臣爱慕卡莫西斯公主已久,请陛下将其许配与我!”

      

      他的声音在沙漠的风沙之中依然字字清晰,他胸口涌动着的炽烈的热情像是要把沙漠都融化了似的。

      

      霍伦海布法老听了,摸了摸不存在的胡子,他并不惊讶,这个答案早在他预料之中,而普拉美斯提出是早晚的事。

      

      他没说什么,大概心中也是相当满意的。

      

      最尊贵的公主和他最信赖的庭臣联姻,这是一桩求之不得的妙事,于是他没有怎么犹豫,当即同意了普拉美斯的请求,并亲自上前将他扶了起来。

      

      “等祭司院选出一个最快的时间,我将与众神共同见证你们的婚姻。”

      

      霍伦海布这么说着,拍了拍普拉美斯健壮的手臂,和蔼得就像是已经从他的君主变成了他的岳父。

      

      “谢陛下。”

      

      一切都那么水到渠成,顺利得普拉美斯都感到一阵恍惚。

      

      他感到释然,感到疯狂的喜悦,感到了愿望达成之后充斥内心的深深的满足感。

      

      终于啊,终于实现了。

      

      普拉美斯亲自扶法老回到马车里,自己重新骑上马。

      

      法老派了一个骑兵,让他快速前往底比斯,将两人婚礼的事告诉祭司院,让他们着手准备。

      

      普拉美斯的嘴角微微上扬,毒辣的阳光此时在他眼中都成了阿蒙神的爱抚,大概没有比求婚告捷更令人高兴的事了,百余日的奔波劳累,两年来的出生入死,仿佛都一笔勾销。

      

      “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愿望吗?”

      

      普拉美斯想了想,摇了摇头:“如今没有了,希望陛下能保留这次许愿的机会,以后有愿望了再许。”

      

      “好,依你。”霍伦海布对于这样一位难得的将才无比纵容,他灼灼的目光,有时候甚至让普拉美斯感到后背发烫。

      

      他明显感到了法老对他强烈的期待,说是君臣,或许在外人眼里他们更像是别的什么关系,比如说父子……

      

      现在法老更是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他,若说法老没有尤为偏爱他,怕是连尼罗河边洗衣的农妇都是不信的。

      

      他们身后的士兵们不免好奇:能让一个身经百战的将军深沉爱慕的女人,到底会是怎样的美妙绝伦。

      

      同时他们也对此事抱有一个疑问:这联姻真的起始于爱情,而不是普拉美斯迎娶王室后裔,巩固手中权势,取得法老进一步信任的捷径?

      

      第六天下午,军队抵达了底比斯。

      

      底比斯。这里繁华而富有生机,街头涌动着来自东南西北,许多国家的商人,贩卖的商品种类也十分丰富。文明在这里汇聚,权力在这里浸淫,黄金与宝石装点着贵族华丽的衣袂,亚麻和头巾遮掩着平民贫瘠的身躯,不知哪个小摊的香油洒了,街头间弥漫着醉生梦死的芳菲。

      

      普拉美斯仰起头,看到了那高耸的方尖碑和雕像,还有屹立不倒的永恒的神庙,在更高的地方,还有神明在云端俯视。街市的两侧,遍布着数不清的小商贩,奴隶贴着墙缘,弓着腰丝毫不敢抬起头。

      

      平民见到他们一支军队进城,又得知马车上坐着的是伟大的法老,纷纷让出一条可供通行的道路,跪下高呼:“法老万岁!”

      

      他们的动作没有一丝犹豫不决,看来是发自内心地崇拜着法老,试问有如此骁勇善战的法老又有谁会不爱戴他呢?

      

      王宫

      

      卡莫西斯将下人打发走,宫殿里只剩下了他和母亲姆特奈得梅特王后。

      

      四下无人,他才撩起浓密的长发,扎了起来,恢复了正常的声线。

      

      “祭司院派人来说,父王已将我许配与普拉美斯。”

      

      他的原本声音,无论如何清亮都有那么一丝男性摆脱不去的低沉。

      

      谁也不知道,王后最小的女儿,竟然也是一位王子。

      

      他留着一头浓密的墨色长发,这即使是在女人中也是少见的;他手脚纤细,皮肤和他母亲一样白皙。

      

      他的母亲本就有几分异域风姿,而他的外婆,更是不知何处来的异邦女人,这才使他的皮肤不同于一般埃及人,是偏白的黄色。

      

      他的眼睛是这张脸最完美的存在,即便他不说话,一双美眸也欲语还休;他眼睑下有一抹浅浅的绯色,大概是伊西斯女神亲吻他的眼睛时无意间留下的唇印。他嘴唇形状饱满,是蔻丹一般的绯红色。

      

      因为他没有太多表情,当他垂着眼不说话时,很容易让人觉得他并不高兴。

      

      连阿蒙.拉都要暗叹一声,天底下怎会有如此惊人的美貌,不愧是自己的后裔,有“法老王之女”之称的卡莫西斯。

      

      唯一不那么像女人的是,他的身量不矮,肩膀宽度也就比正常男人小了一些。

      

      “他不会和陛下揭发的,即使揭发了,父亲也有对策。”姆特奈得梅特王后并不着急,手中拿捏着侍者送来的新鲜水果。

      

      “父王大概也没几年了,希望梅里王兄能尽早成为父王认可的继承人,不让普拉美斯这个外来人从陛下那里骗走王位。”卡莫西斯的目光瞥向窗外,眼望着天边阴沉的云块儿,抿着嘴唇。

      

      “梅里是个不能指望的,他虽然有志向但始终无法下定决心,必须狠逼他一把才行。普拉美斯断然对你毫无感情,只是想借你巩固他的权力。”

      

      姆特奈得梅特转过头,眼中迸射出一抹凶光;“我只希望你,希望你能杀了普拉美斯。”

      

      听到这句话,卡莫西斯惊讶地回过头,他不太相信这番话竟是他的母亲说出来的,也从未见过她这副表情。

      

      虽说普拉美斯抢夺王位,不可容忍,但是他毕竟是有赫赫战功的英雄,民众心中的一根顶梁柱,杀了他,怕是得不偿失。

      

      王后见他犹豫不决,点醒他道:“只有扫清了梅里前往王座路上的障碍,我们才能不被普拉美斯驱赶到荒无人烟的边境等死。”

      

      “我明白。”卡莫西斯深吸了一口气,面色苍白地点了点头。

      

      他不清楚普拉美斯是什么样的人,但是他不愿意冒险赌他是个好人,更别提赌他是一个比梅里王兄更好的好人。

      

      如果杀了他可以让梅里王兄顺理成章地登上王位,那么此事也未尝不可。

      

      谋杀皇帝的宠臣,这可是大罪。普拉美斯骁勇善战,深得民心,如果他无端被人杀死,陛下也不好交代,估计只能拿这个不受宠的“女儿”出气。

      

      他是王室成员,还是正妻所生,又有“法老王之女”的头衔,法老并不能随意处死他,但是除去死刑,公主因杀人而被贬为奴,流放边境,这样也勉强可以安抚民心,堵住群臣的嘴。

      

      起码还有一条命在,等到父王去世,王兄登基,他就能被赦免重回底比斯了,不过是一年半载的苦日子罢了,他愿意忍受。

      

      卡莫西斯并不相信普拉美斯会真的深爱着他,认为他多半只是想借着迎娶公主,使自己骗取王位变得更加名正言顺罢了。

      

      或许对普拉美斯来说,卡莫西斯确实是联姻最合适的人选。

      

      这个公主对王后来说,只是一个给长子铺路用的小女儿,对于党派来说,也不过是一个随时可以为王牌的出场而献祭的祭品,对法老来说,更只是一个迟早要因为巩固政权而结婚的公主,问题大概只有嫁给哪个人能带来最大化的利益。

      

      而要卡莫西斯自己说,他最大的价值可能就是让自己的王兄登上王位,这也是他母亲的愿望,整个党派的愿望,是母亲从他出生开始,就不断在他耳边诉说的心愿。

      

      为了实现这个愿望,王后不惜把自己的小儿子打扮成女儿,目的就是减少法老对卡莫西斯的关注,以免不经意间喧宾夺主,亦是防止二人日后为了争夺王位,打得两败俱伤。

      

      王后离开了,留下卡莫西斯一个人待在屋子里。

      

      桌子上的水果还剩了不少,他拿起一颗葡萄,用保养得当的手剥开皮,含在嘴里,慢慢地吃了下去。

      

      一想到这双从未沾染鲜血的手很快就会变得污浊,他闭上了眼睛。

      

      葡萄甜美的汁水在口中绽开,色泽浓艳的汁水沾了他满手,他嫌弃地甩了甩手,立刻有侍女捧着温热的毛巾上来,轻柔地为他擦手。

      

      他听到了舒缓的奏乐,是从母亲宫外请来的乐师在弹奏,音乐暂时抚慰了他慌乱的心情,他叹了口气。

      

      这样的好日子大概是不长了,每一秒都值得格外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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