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重生之嫁给残疾大佬冲喜》的主角是言笙和厉行。故事讲述了言笙对厉行的爱,这份爱如同他心中的明月一般。但有一天,这轮明月陨落了。他感到心如刀绞,整个世界似乎都要崩塌。然而,他却奇迹般地重生了,并嫁给了厉行,还冲喜了。可是,结婚当晚,他却被狠狠羞辱,惊觉厉行并不是他以为的那个谦和有礼的绅士,而是一个阴鸷多疑、暴躁偏执的人。一场蓄谋的车祸让厉行断了双腿,失去了继承人的身份,未婚夫也退婚了。他只能被迫接受言笙这个普通的Omega。
言笙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个运气多么好的人。
如果他真的运气好的话,就不会在三岁的时候被一场空难夺走了爱他的父母,也不会被亲戚抢走了父母的赔偿金,当成个可以丢弃的物件扔在了福利院的门口。
不过言笙也觉得自己是有一点小幸运的。
他长大的那间福利院虽然规模很小很小,阿姨孩子也不多。但大家都像是真正的亲人一样会互相关心,彼此照顾,没有其他福利院的那些勾心斗角或是孩子间残忍的霸凌。
而现在,言笙觉得他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他真的重生了!
他不过是哭迷糊了稀里糊涂地许了个愿望,怎么也没想到一觉起来,真的回到了两个月前。
更幸运的是,苦于没办法接近厉行的言笙忽然接到了厉老爷子秘书的电话,询问他是否有意愿嫁给厉行冲喜。
冲喜,一个含着封建糟粕,并不美好甚至是带着侮辱性的词。
可言笙连一秒的思考都没有,当场就答应了下来。
只是厉家给厉行挑的冲喜Omega并不是只有言笙一个,接下来的一周言笙经历了比应聘还要严格的面试和体检。
最后的“赢家”是言笙。在这场“应聘”中言笙其实并不是最优秀的那个,但他却是最合适的一个。
言笙签下了严苛的协议书,舍弃了他目前拥有的一切,揣着一颗炽热的心将自己嫁给了厉行冲喜。
可是言笙不后悔,他要厉行活着,要厉行活得好好的。
他不知道厉行是什么时候患了重度抑郁症的,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有了自杀的念头的。
但他知道厉行是顶级Alpha,生来就是天之骄子,耀眼夺目。现在忽然双腿残疾,无法行走,必定是无法面对这个现实的。
言笙想到昨夜那个颓废阴沉的厉行,翘起的眼尾耸拉了下来,心疼的眼圈都红了。
抱成一团的Omega又往被子里缩了缩,被子下的唇用力抿成了一条直线,心中那点委屈和埋怨全部烟消云散。
厉行心中一定是非常难过才会变成这样的,说不定他现在正在慢慢变得抑郁。他出现在这里的目的不就是要改变他自杀的结局嘛。
言笙安慰好了自己,扶着床站起来,又深深地嗅闻了被子上的沉香木的味道,才恋恋不舍地将它放在床上叠好,又抚平上面的每一道褶皱。
这一切都做完了之后,言笙才走进浴室。还好,厉行还允许他使用主卧的浴室。
要不然他穿着不合身的睡袍,带着遮都遮不住的痕迹满走廊的走,那可真的是社死了。
厉行的这间主卧非常大,整整占了二层的一半空间,浴室比言笙同好友合租的那间小房子都要大。
言笙拘谨地站在能躺下一个成年人的白与灰相间的大理石洗漱台旁,目光从最左边的大淋浴间看到了最右侧那个能容纳四个人一起进去的浴缸。
最后还是同昨天晚上一样,只敢使用淋浴间。
其实发烧的人最好不要洗澡,受凉的话很容易加重病情。但言笙觉得身上出了汗黏糊糊的不舒服,还怕身上有汗味,邋邋遢遢的样子让本来就对自己印象不算太好的厉行更不喜欢自己了。
言笙不敢耽搁太长时间,快速地洗了澡,吹头发的时候不可避免地照到了镜子。
镜子中的Omega,脸庞绯红,桃花眼中氤氲起一层水雾,像江南散不开的水汽。
白皙的皮肤被热水烫成了可口的薄红色,印上皮肤上的斑驳青紫也跟着加深了颜色。
颜色最深的一块是喉结旁的一小块皮肤,几乎都快成了深紫色了,言笙自己看不清那里还有一点朱砂痣了。
看着有些恐怖,但更多的是让人浮想联翩的旖旎。
言笙的脑中控制不住地回放着那一幕幕让人脸红心跳的亲密,连头发都吹得心不在焉了。
最后吹干了头发,套好了衣服的言笙几乎是用逃跑的速度离开了热气氤氲的浴室。
言笙来到一楼就找到了餐厅在哪里,厉行的这栋别墅虽然很大,但结构是半开放式的,格局很简单,不会有迷路的情况。
站在厨房和餐厅交界处的福伯看言笙过来,忙转身进了厨房将一直温着的粥端了过来,盖子掀开,香喷喷的味道勾得言笙肚子咕噜咕噜直想。
言笙自己也会做饭,粥这种省时省力的主食自然是没少做过。
但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简简单单的一道粥居然也可以熬得这么香,光是看着粘稠的米粒,就让他食指大动。
可言笙乖乖地坐在桌旁,没有拿起筷子,扭头问一旁的福伯,“福伯,厉先生不吃早饭吗?”
言笙身上穿着的浅米色的家居服仍旧是厉行的,袖口和裤脚卷了几折才勉强合适。
但领口肩膀和身上还是大的很,套在言笙的身上空空荡荡的,配着软趴趴的发,让言笙看上去乖巧极了。
事有轻重缓急,人有亲疏有别。福伯就算再喜欢言笙,但心终究还是偏着自己从小照顾大的厉行的。
现在他看言笙自己没有动筷,而是先问厉行,心中对言笙的好感度直线上升,一张老脸都笑出了花了。
“少爷今天起早了,已经吃过了。言少爷您快吃,不用管少爷。”
言笙一听不能和厉行一起吃早饭,失落地“哦”了一声。
无论是因为标记后Omega对自己Alpha本能的依赖,还是因为藏在心中的喜欢,他都挺想在这个特殊的早上和厉行一起吃饭的。
不过没关系,以后会有很多机会的。言笙在心中安慰自己,哪里能想到和厉行一起吃饭才是真正的灾难。
蔬菜粥清香可口,没有蔬菜的土腥气,言笙尝了一勺后就有些放不下勺子了。温热的粥滑进胃中,熨烫的言笙幸福的眯起了眼睛。
昨晚因为紧张,他晚饭都没怎么吃。夜里一番剧烈运动,发热,再加上情绪上的大起大落,言笙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连喝了五六勺之后,余光扫到一旁垂手而立的老者,言笙拿勺子的手一顿,想着自己刚才狼吞虎咽的样子都被老人看了去,羞耻的两颊都红了。
他讪讪地拿着勺子对福伯笑,“福伯您别站着了,也坐下嘛。”
“这不合规矩。”福伯笑眯眯地说道。
言笙属于温饱有余,但算不上富裕的普通人,被福伯这样年纪的老人叫少爷已经很别扭了,现在他坐在这里吃饭,旁边站个老人看就更别扭了。
他放下勺子,对福伯露出抹笑,“福伯,您就当陪陪我,我们不告诉厉先生,他不会知道的。”
福伯不着痕迹地看了天花板的角落,那里似乎有一点红芒闪过。不过他没有再拒绝言笙,而是拉开了言笙对面的椅子坐了下来。
言笙这才松了口气,低头喝粥,不过这一次的速度要比刚才慢很多,生怕自己在老人面前再丢了人。
其实言笙想多了,他的餐桌礼仪非常好,勺子筷子轻拿轻放,不会弄出丁点的声响,就算刚才急了一些也不会让人觉得失礼。
福伯满意地点了点头,眼角的笑纹又深了些。
一顿早饭,桌边的一老一少虽然没有攀谈闲聊,不过气氛还算和谐。吃过饭之后,言笙习惯性地起身捡碗,被福伯拦了下来,自己拿着餐具进了厨房。
言笙坐在餐厅中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做些什么,他想起来厉老爷子的秘书好像交代过今天早上让他与厉行一起回老宅来着。
言笙也不知道自己记没记错,正巧福伯从厨房走了出来,忙问道:“福伯,我今天用和厉先生一起回老宅吗?”